央企并購重組再加速: 鋼鐵建材等領域穩步推進 7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推動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的改革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中央企業戰略定位更加準確,功能作用有效發揮;總體結構更趨合理,國有資本配置效率顯著提高;發展質量明顯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跨國公司。 此前,7月15日,國資委副秘書長彭華崗在通報2016年上半年國有企業改革進展情況時透露,央企集團層面重組步伐不斷加快,5組10家央企重組工作正在積極推進,還有幾組重組工作正在醞釀之中,央企戶數年內有望整合到100家之內。 而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理事長劉世錦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央企結構調整與重組需圍繞鼓勵競爭、提高央企綜合競爭力而展開。 推動央企專業化整合 除了明確目標外,《指導意見》還提出四大重點工作:鞏固加強一批;創新發展一批;重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 其中,針對重組整合,則提出了四大方向。 首先,推進強強聯合。穩妥推進裝備制造、建筑工程、電力、鋼鐵、有色金屬、航運、建材、裝飾材料、旅游和航空服務等領域企業重組。鼓勵煤炭、電力、冶金等產業鏈上下游央企進行重組。 其次,推動專業化整合。在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指導下,支持央企之間通過資產重組、股權合作、資產置換、無償劃轉、戰略聯盟、聯合開發等方式,將資源向優勢企業和主業企業集中。鼓勵通信、電力、汽車、新材料、新能源、油氣管道、海工裝備、航空貨運等領域相關央企共同出資組建股份制專業化平臺。 劉世錦分析,央企橫向重組整合的目的是什么,這一問題需要進一步明確。因為,整合之后規模的做大并不必意味著效率的提升。央企整合必須發揮協同效應,促進競爭,才能實現國企的做大、做強、做優的目的。 中國社科院工經所所長黃群慧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建議央企的橫向重組整合試點,應與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改革試點結合起來,增加改革的系統性。 第三,加快推進企業內部資源整合。鼓勵央企依托資本市場,通過培育注資、業務重組、吸收合并等方式,利用普通股、優先股、定向發行可轉換債券等工具,推進專業化整合,增強持續發展能力。壓縮企業管理層級,對五級以下企業進行清理整合,將投資決策權向三級以上企業集中。 彭華崗介紹,目前國資委正在推動壓減企業管理層級系統,對央企所屬法人單位和管理層級進行了全面摸底清查,明確了5家企業作為壓減工作的重點企業。 他指出,國家電網目前已經取消所有區域公司管理層級,將電網主業的法人層級減少到國家電網公司和省公司兩級。 第四,積極穩妥開展并購重組。鼓勵央企圍繞發展戰略,以獲取關鍵技術、核心資源、知名品牌、市場渠道等為重點,積極開展并購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推動質量品牌提升。 清理一批僵尸央企 此外,《指導意見》提出,清理退出一批央企。 首先,大力化解過剩產能。以鋼鐵、煤炭行業為重點,大力壓縮過剩產能,加快淘汰落后產能。 其次,加大清理長期虧損、扭虧無望企業和低效無效資產力度。通過資產重組、破產清算等方式,解決持續虧損三年以上且不符合布局結構調整方向的企業退出問題。通過產權轉讓、資產變現、無償劃轉等方式,解決三年以上無效益且未來兩年生產經營難以好轉的低效無效資產處置問題。 此前,國資委副主任張喜武曾在5月20日透露,在央企去產能的過程中,國資委初步考慮用三年時間完成處置345戶“僵尸企業”的任務。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部副部長陳昌盛分析,國企去產能遲緩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破產程序受理和審理進程緩慢。 陳昌盛解釋,受制破產管理人不愿意配合、擔心國有資產流失等因素,通過司法渠道解決過剩產能需要較長時間。 此外,《指導意見》還要求下大力氣退出一批不具有發展優勢的非主營業務。梳理企業非主營業務和資產,對與主業無互補性、協同性的低效業務和資產,加大清理退出力度,。 《指導意見》還要求,加快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穩步推進中央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實現社會化管理。 國辦要求,對中央企業所辦醫療、教育、市政、消防、社區管理等公共服務機構,采取移交、撤并、改制或專業化管理、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分類進行剝離。加快推進廠辦大集體改革。對中央企業退休人員統一實行社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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